今日起至8月31日,商业银行将陆续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由于去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房贷已与LPR挂钩。随着存量房贷也参考LPR定价,这也意味着商业房贷开始全面执行利率新规。滚筒输送机 www.nbysm.com www.nb-lvyin.com 那么,在实际转换过程中,有哪些操作流程?不同期限的房贷利率是否有变化?哪些房贷不用转?根据多家银行发布的转换细则,记者带你去了解。 01 转换范围:不限于个人房贷 值得一提的是,需要转换的范围不仅只限于个人房贷。 例如,建设银行转换范围中提到,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支农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 农业银行提到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和对公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事实上,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答记者问时就指出,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滚筒输送机 02 房贷转换:年内到期的不用 宁波各大银行去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房贷,基本就与LPR挂钩了。 所以,宁波的房贷族同时符合以下三点,就需要转换。 1.去年10月8日之前发放的房贷; 2.利率是按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的(有打折或者上浮的情况); 3.浮动利率(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合同利率次年1月1日调整的)。 符合以上三点,年内要到期的房贷,不用转换。 对于购房族,最关心的是选择固定利率不变,还是选择挂钩LPR? (一)定价基准。 经银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 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 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上一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三)重定价方式。 定价基准转换的同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03 转换渠道:各银行首推线上 根据多家银行的通知,由于疫情原因,不少银行主张线上自主操作办理,线上渠道以各家银行通知渠道为准。不过,疫情防控情况稳定或结束后,各家银行也会开放线下办理渠道,确需线下办理的用户,可在疫情结束后前往办理。 例如:工行在公告中表示:手机银行支持“一键转换”,并推出短信银行(预计4月中旬上线,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如您是借款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且在我行已预留可信手机号,在主借款人发起定价基准转换后,您将收到我行95588发送的定价基准转换确认短信,直接回复该短信即可完成定价基准变更确认。” 农行在公告中指出:“本次存量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主要通过我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和网点超级柜台等渠道自助操作办理;无法通过上述渠道自助办理的,可待开通柜面办理渠道后,在我行网点柜面办理或联系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办理。对公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请联系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