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放暑假了。昨日,宁波市教育部门公布了消费者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据悉,宁波市经市、县教育部门许可批准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有700多家,其中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有84家。
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
藏身小区居民楼
宁波的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一定数量无证办学或超范围办学(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均明确不包含文化教育培训内容)的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许可证。
●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是否有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其次要查验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办学地址不一致的,不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
肆意夸大培训效果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教育部、省市县教育部门明确发文规定,不允许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行为。
●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缴费时没索取正规发票
导致退款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家长在缴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缴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培训费”的正规发票、签订的培训合同。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缴费发票,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可根据《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培训机构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被促销手段诱惑
超量消费、盲目消费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元。但消费者如果因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额外损失。
●建议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通讯员 陆灵刚 记者 章萍) |